冷泉居士

喵哇喵哇

【李杜】映山红(现代AU,一发完)

红歌怀念系列。BGM《映山红》,阿鲁阿卓版本。

校园AU,合唱团相关。

琴手太白x指挥子美。

他们属于自己,ooc属于我。

相关请移步tag“天下风流”。

————

  某个下午。

  

杜甫夹着一堆教案匆匆跑过长廊,其速度之快、势头之猛,令全学年短跑冠军也瞠目结舌。他是个文学系男教师,蓄着该系特有的长发,那三尺青丝一步一摇,美艳不可方物。如那秦岭的百里映山红,华艳浓郁,仪态万方。

  他的步伐在音乐系的主楼慢了下来。清朗明晰的钢琴声如流水,洒脱又怀着一丝感伤。很明显,某位业余钢琴家又在那儿练了,还光明正大的占用了音乐系的合唱室,但他居然觉得这没什么不好。

  因为本来就要给他们排练嘛。

 

  杜甫又跑了起来,这一次,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飞奔了。

 

  合唱室的大门猛地打开,累得气喘吁吁的杜甫以近乎连滚带爬的姿势摔进了门。其实他也不想摔得这么……没形象。但是没办法,唐大的校园本来就大,和宋大一合并,更大了。文学系在唐大旧教学楼,音乐系在宋大新建音美楼,直线距离相隔半个校园,还只能从旧教学楼穿图书馆,不然就等着被体育系不知道何处飞来的足篮排球乃至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误伤吧。

杜甫可不想被误伤。其实受伤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会被高适岑参李贺白居易这帮人笑一辈子。而且唐大的校医院水平非常尴尬,主任居然连头孢和安乃近片都分不清楚,所有就诊者只能喝中药。

简直是人间炼狱。

而且……喝中药也不要紧,从小到大早就习惯了那个味道。只是,如果受伤了,不就见不到……

琴声如被齐齐斩断般骤停,干净利落不留一丝回响。一个脑袋探了出来,就像面对陌生人的猫。但看到那双微微泛着翠意的瞳,才会明白他和猫最本质的区别。猫瞳诚然干净,但就如一潭死水;而他的双眸,干净之余,还有种能流动的神气,仿佛奔腾汹涌的江河。

从古至今,杜甫觉得,只有一个人配得上这样的眸。

事实上,也只有一人可拥有这样的眸。

他想呼唤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在舌尖打转,虽说出口时如鸿毛,但在心中若泰山。

 

“太白。”

 

钢琴后的青年笑着对他招了招手,虽然不发一言,但那种欢欣从眼瞳里面丝缕地往外冒。他没有起身,而是按下几个高音区的琴键。

杜甫将教案摞在窗台上,然后转过身。教室的大阶梯上早已坐满了人。

 

琴起。

排练过几百次,最终还是出了差错。一部跟不上领唱的节奏,硬生生把合唱给唱成了轮唱,杜甫气得几乎摔谱:“你们自己说说,李龟年唱得快吗?啊?你们的问题就在于找不好节奏!”说到激动处,他捶胸顿足,眉头皱得像黄土高原,那叫一个沟壑纵横啊。

一直在琴后不发一言的李白突然起身,一把搭上那被气得七荤八素之人的肩膀,就那么硬生生将人拉入怀中。他用手不断摩挲着怀中人的后背,妄图使他冷静下来。窃窃私语声从西北向东南蔓延,整合在一起就相当于一场大讨论,声音充满了整个合唱室。

他眯了眯眼,哦,感情那带头的是白居易他弟啊。

“你们看看给子美气的,气得我都心疼了。这样吧,我和他一起唱一遍,你们都给我听着点儿。”

 

这番话相当于一个重磅炸弹,瞬间在唐宋联大新生合唱团这潭不深的水里激起了万顷风浪。

隔着衣料,李白能感觉到怀中人肩在微微颤抖。他笑了笑,就那么将他带到了琴凳旁。在纤长素白的手指抚上琴键的一刹那,杜甫的眼中霎时泛起了光彩。李龟年极其上道地充当了指挥,主要是给这帮学生看的。

“夜半三更呦,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李白率先开口,充当的是李龟年的领唱声部。他的嗓音原本清秀伶俐,但因为常年饮酒,疏于保养,又有二分嘶哑的意味在内。李龟年的嗓子被保护得极好,和李白完全是两个极端。可是,不管是杜甫,李龟年,还是别的什么人,都从这里头感觉出了一股子沧桑。那种沧桑仿佛来自时光的彼岸,跨过苍莽的雪山。

“若要盼得哟,红军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杜甫完美地抓住了李白的节奏,与他的配合天衣无缝。他的声音让人不可避免地想起江南水乡六月的细雨,还有白墙灰瓦的小巷。他和李白的配合就好像暖流与翻过高原的冷风交汇,然后蓄起一汪新雨,一抹和风。

“岭上开遍映山红,岭上开遍哟——”

最后一个“哟”字是这段的点睛之笔,当初,改编这首歌的李清照在应试的三百人中选中李龟年做领唱,就是因为这“哟”字叫他唱得极好。而今日,李杜二人轻而易举地挫败了他。若较嗓音,李龟年比杜强三分,要论意蕴,杜盖李龟年十分。他的尾音缥缈空灵,仿佛带人去往那十里花海。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

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若要盼得哟,红军来。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有人在那阶梯上轻声唱和,渐渐演变为大合唱。歌声婉转但不哀怨,悲凉却不凄苦。杜甫兴之所至,在那琴凳上挤了个边角,和李白同奏一曲。李龟年领唱,无人指挥,但歌声却如临征之兵士,齐整到了极致。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屋内的人渐渐散去,李白靠在窗边,咕咚咚灌下去一口汽水。他实在没想到杜甫的音乐造诣已经这么高,高到可与他比肩的地步。

明明初见时,只是个青涩稚嫩的实习生啊。

他轻轻咳了咳,望向依旧在琴凳上神游天外的杜甫。那人就如魔怔一般,呆呆地望着黑白键盘。看来当年的风韵犹存啊。

诶,等等,为什么要用这个词。

 

“那个……子美,今天唱得不错嘛。”

杜甫打了一个激灵,转过头望向太白。他看到风吹起他的长发,掀起他白衬衫的衣袂,阳光为他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鸽子塔那帮倒霉催的驯养员好死不死地这时候开笼遛鸽子,白鸽悬浮在金色的光晕里,使人想到一切美好的词汇。

鬼使神差地,他开口说出了那个邀请,那个他平时一辈子都不会说出的邀请。

“太白……周末一起去赏花吗?我想和你对诗。”

光晕里的人表情看不清晰。他说:“好啊。”

“太白……我,我想同你……偕老。”杜甫的脸红得就像盛放的杜鹃。

李白的眼底盛满笑意,他再一次抱住了杜甫,轻轻在他颊上落下一吻。

“好啊。”

 

——夜半三更盼天明,寒冬腊月盼春风。

——若要盼得红军来,岭上开遍映山红。

{END}


评论(8)

热度(63)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